正文
2016年8月13日晚上7:30,广东知恒律师事务所徐红波律师接受深圳电视台法制频道采访,就业主、二房东、商铺三者之间的纠纷事宜,发表律师意见。徐红波律师指出,各方应依据《租赁协议》及相关法律规定,解决相互之间的争议及索赔事宜,而不应通过干扰正常经营秩序的方式。

背后故事
2016年8月11日,我正在办公室看案卷,律所李主任来到我办公室,说想不想到电视台去录个节目,由于我之前还真没有过这样的经历,类似的也只是接受过原先的深圳地铁报《深圳早八点》记者的采访上过一回报纸,所以欣然应允,李主任告诉告诉了我记者的电话,并叮嘱我,最好开车或打车过去,不然天气热,到时一头汗电视上形象不太好,我收拾了一下就赶紧前往。
到了广电大厦,门卫告诉我要先去办理来访登记,拿到出入证才能进入,去到来访登记处,由于没有带公文包,而身份证就在公文包,我拿出了律师会员证,工作人员表示她们的登记是电子系统电子读取身份证,会员证还不行,要我电话联系记者来接我,正好这时接到赖记者电话,问我到那里了,我告诉她在来访登记处,她说出来接我,我于是来到正门等她,过了一会又接到她电话,原来她去来访登记处找我去了,于是来到正门带我去到五楼。
到了五楼,赖记者带到见到另一名李记者,然后去看了他们之前的采访视频,看了大约半个钟的之前的采访视频,大致了解了情况,又和李记者他们沟通了一下。李记者表示,只有之前的视频他也搞不清楚到底怎么回事,这个不奇怪,一般民众和新手律师等,在法庭上听了原告的讲述,感觉有理,听了被告的辩解,也感觉有理,然后就懵了,这就是人说的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清官难断家务事的来由,这是正常现象。我就之前的采访视频,结合自己的经验,帮他做了分析,听了我的分析之后,李记者表示现在才明白怎么回事。
结合刚才的分析,我在心中作出腹稿后开始在五楼的一角,在他们架好机器后接受他们的采访,由于第一次接受记者采访,说实话还是有点小紧张,但还好多年的律师工作炼出的心理素质,还能够正常发挥,只不过由于不是作为代理人,所以既要交待事件,又要从每一方角度进行分析并给出处理建议,再加上这确实是个比较麻烦的事,第一次录了之后,感觉表达的有点乱,虽然事情要素全表达清楚,但还是不方便记者对视频进行编辑,于是,重新组织了思路再次录了一次,总共录了差不多十多分钟,也不知最终会被裁剩下多少。
结束了采访之后,由赖记者送我出广电大厦,本来心中还是有点小激动,可赖记者的一番话,却泼了我一头冷水。之前找了好多律师,不是开庭,就是去外地,再有就是不方便,我能来她们表示非常感谢。晕,原来我是不知多少级的超级替补了,不过再一想,也释然了。深圳九千多名律师,六百多家律所,能找到我,也算不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