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经济的发展需要,越来越多的公司会在经营过程中采用诸如员工持股、引进投资者等一些手段,这时候作为公司的决策者就会发现一个问题,股份问题太棘手了!
若是员工持股方案,都涉及对股份的调整,这部分股份是原先做预留呢,还是从现有股东手里调整出来?是一个股东做调整,还是所有的股东都做调整?若做预留,那这一次分给员工多少,分少了员工不乐意,分多了以后怎么办?若转移股东手里的股份,这又涉及股权结构的变化,很可能会影响公司最初的股权设计,必然各个股东都要相应做出调整,这过程中可能会涉及方方面面的利益及一大堆的棘手问题,怎么办?
若是引进投资者,公司的想法必然是以股份换资本,来增加公司的实力和发展动力,但若是预留的股份或者从股东手头转出股份,那么引进的资金会落实股东手中,公司一分钱也得不到,根本达不到想要的效果,怎么办?
这就涉及到我们今天要说的第一个问题,公司股份以数额计,不以比例计算。以比例计算股份这是一直以来沿用的方法,大家习惯性以全部就是100%,在这一百范围内安排一切,在早期能够解决大家的问题,但现在看来它就有局限性,就如同在一个蛋壳里做道场一样,难办了。这就是现代提出以股份计的原因。公司注册时有多少出资,计划算多少股份,出资除以股份就每股对应的金额,然后得出一切想要的信息。后续无论是员工持股、引进投资,增加股份就行了,当然公司也可以根据发展的情况调整股份估值。
以上是公司控制股权风险必须注意的第一点。
在公司治理过程中,对关于股份的一些重要比例,想必大家都已经知道了,如66.67%、51%、34%、30%、20%、10%、5%、3%、1%,并且在专家学者以及网络文章普天盖地的宣传教育中,已经深入人心,相对形成思维定势,这也给后期的公司治理带来了一些麻烦。在公司刚设立时,投资者设计股权结构时,在能力具备的情况下却往往基于思维定势参照市场监督提供的格式文本,或律师提供的建议,按如上比例进行股权结构设计,到后期问题出现时,才感觉到当时设计的不智。尤其对于持有股份较少的股东,公司的重大决策在大股东的简单操持下轻松过线,自己的反对意见成为笑谈。
实际上,法律、法规制定如上的比例,实际上是我们实际操作中的下限,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在如上比例之上可以不用考虑这个比例,尽可能多的控制股份比例。而对于小股东来说,对于重大事项的表决可以提出超过法律规定底线以上的比例要求。
不要让思维定势影响我们做出最佳的判决,这是公司控制股权风险必须注意的第二点。
在公司治理中,关于小股东权益的保护一直是大家比较关心的问题,在笔者较早之前办过的一个案件中,一位当事人在一家公司中股份所占比例较少,当时也没怎么关心,直到有一天想起需要处理时,查询发现他早已不是该公司的股东了,显然这位小股东的权益被公司大股东忽视、侵犯了,最终还是在律师介入帮助下维护了自己的权益。现实中很多忽视小股东权益的事情发生,召开股东大会你可以不用出席;重大事项表决你可以不用发表意见;公司经营你可以不用参加等,你可以充分感受到小股东的弱势地位,当然出现如上我所述的情况也不奇怪了。虽然法律法规关于小股东权益保护也规定了很多,但实际执行起来真是不容易,那有没有什么办法解决这个问题呢?办法当然是有的,在公司章程中简单加入一条即可,修改公司章程必须股东100%同意,这时候小股东所占有的微薄比例就显现出它的价值来。
公司无论是重大事项调整、决策,或是投资者引进等,绝大部分都涉及公司章程的修订,在公司章程中加入这一条,修改公司章程必须股东100%同意,这是公司控制股权风险必须注意的第三点。
以上三点,是笔者根据实务操作中以及行业高人的观点整理,虽然不一定能完美解决问题,但至少为完美解决打下伏笔,当然,若真是碰上相关问题,笔者还是强烈建议咨询专业人士,毕竟现在的社会,流行专业的事交给专业的人来做。